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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乌兰察布市的贷款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2-15 【字号: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流程、贷款额度与利率等是怎么样的呢?随小编来看看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大全。

贷款条件

(一)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需费用20%的首期付款。

(四)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抵押物共有权人及配偶、质物共有权人及配偶等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本人婚姻状况声明等。

(二)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发票或收据、交易税费票据;购买新建住房的需提供预售许可证;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过户手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三)抵押物、质押物清单。

(四)采取自然人保证担保的提供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书,保证人身份证及其资信证明。

(五)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流程

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十五日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审查同意后,贷款人向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下达贷款通知。由受委托银行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乌兰察布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20年。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委托贷款的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注: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贷款还款

1.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