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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燕子日期:2016-02-16 【字号:

社保的转移是一种常见的想象,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宜昌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随便吧养老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宜昌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时应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本文为您介绍宜昌养老保险转移办理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转入条件

省内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定待遇领取地的;办理转移的人员必须是单位正常参保并缴费的职工

省外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转出条件

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宜昌市的在宜昌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转入材料

省内

1.宜昌市城区非农业户口本原件;

2.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3.需在宜昌有单位就业参保;

4.原就业参保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省外

1.宜昌市城区非农业户口本原件;

2.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3.原就业参保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转出材料

1、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

2、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如需他人代办,须提供《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由宜昌(城区)向外省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须具备的条件及准备的资料:

1、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

2、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如需他人代办,须提供《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转入流程

省内

持本人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宜昌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通过后,由宜昌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省外

持本人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宜昌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通过后,由宜昌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转出流程

本人持在宜昌市城区办理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9-10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据此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申请通过后,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址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

地点: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电话:67560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内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