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生育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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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吐鲁番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吐鲁番市绿洲路20号
  邮编:838000
  电话:0995-8532166

据悉,吐鲁番市为了确保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进一步推动生育保险工作,完善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同时也是为了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及时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根据吐鲁番地区人社局相关文件来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查看详情>>

据悉,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随着吐鲁番地区经济水平提高,为确保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地区全面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完善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同时,也完善了生育报销保险缴费方面内容,具体请查阅下文。

 

关于吐鲁番地区生育保险缴费详细内容

 

所有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7%,在次月十五日前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不能按时足额缴纳、欠缴生育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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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水平的发展进步,吐鲁番地区不断完善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规定,包括生育保险缴费,生育保险办理规定,生育报销规定,办理生育保险条件等方面。本文为大家重点介绍关于吐鲁番地区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及办理流程等具体内容。

介绍吐鲁番地区生育保险报销的办理流程

吐鲁番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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