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生育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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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地址:泰州市南园新村33号
  电话:0523-86606052、86606545、0523-12333(社保查询)
  网址: http://www.jstzhrss.gov.cn/
  泰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泰州市南园新村33号
  电话:0523-86606536或0523-12333(医保查询电话)
  网址:http://ec.tznet.cn/web1/tzczyl/

据悉,最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政策出台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泰州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省的相关要求实施新政。这次新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覆盖范围扩大,包括个体工商户雇工在内全享受;单位缴费比例降至0.5%;护理假期间,男职工也享受生育津贴;无需垫付费用,津贴少补多不退这四大方面。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查看详情>>

结合泰州市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关于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现在生育保险已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558117人。同时,还调整了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全面积极落实政策,真正保障人民利益。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最新泰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泰州市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降至0.5%

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费。新规明确,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超过0.5%的,需报省政府批淮。我市原政策规定缴费比例为1%,现降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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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申请人由于怀孕而中断劳动时,为了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由国家支付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本文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等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最新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自然分娩2000元、难产1700元(指胎吸、产钳)、剖宫产3000元;

2、3个月(含3个月)内流(引)产的定额标准为400元,3个月以上流(引)产的定额标准为1500元。

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2、发生生育保险费用前单位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含6个月),且核报生育保险待遇时仍在正常参保状态(女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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