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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市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规定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木兮_日期:2016-03-14 【字号:

2016年1月1日开始,东莞将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按《规定》有关要求实施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具体的请大家参考阅读下文,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整理。希望能够帮上大家。

2016年东莞市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规定

 

缴费比例暂定为0.46%,个人不缴费,预计全市将有约500多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东莞现行的和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的生育保险制度相比,新的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待遇标准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有了较大调整,预计全市将有约500多万人参加生育保险。

按照相关要求,东莞市生育保缴费费率定为1%,但考虑到经济运行状况,《生育保险规定》实施初期,东莞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0.54个百分点,实际按0.46%征缴。据东莞市社保部门解释,生育保险费的征缴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据预测生育保险费一年将征收9.4亿元支出9.3亿元。“接下来普遍二孩政策的放开,影响应该会在一年后出现,未来一年内,能保持平衡。”

2016年东莞市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规定

 

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将东莞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具体包括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非急诊、抢救,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外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