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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失业登记办理须知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2-29 【字号:

提到失业保险相信汉中市民都众所周知,但提到该怎么办理失业登记呢?登记都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呢?很多市民应该都不清楚,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收集到了关于汉中市失业登记办理的详情,一起来了解吧。

汉中市失业登记办理须知

汉中市失业登记的详情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失业登记:

(一)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到核定其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登记。

(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到常住地社区登记。

(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登记。

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失业时间、失业类型、求职意愿、失业保险待遇享受等。

二、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肄业)证明。

(二)从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证明材料。

(三)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

(四)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县级农保、国土资源或林业等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

(五)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刑满释放、解教的,提供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七)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汉中市失业登记的详情

三、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社区注销其失业登记: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劳动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八)主动申请终止就业要求或3次拒绝公共就业服务的。

(九)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十)其他:户籍迁出本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