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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乐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木兮_日期:2016-06-14 【字号:

据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从乐山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起,乐山市上调了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具体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相信都是市民们最关心的问题。那么,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更多详细内容请参阅下文。

上调乐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

 

乐山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

日前,据小编从乐山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乐山市全市范围内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由原来的798元/月调整为875元/月,进一步提高了乐山市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根据《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乐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应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水平调整,因此自2012年1月起,三年中乐山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已连续上涨了三次,上涨幅度达到了60.26%。

截至目前,乐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为4208人。

乐山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

 

延伸阅读:申领失业保险金所需手续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主要需要以下相关材料:

1、A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文件;

B解除终止合同通知书(三联单);

C解除终止合同告知书。

注:(以上三样材料均由单位出具给失业职工,单位在首次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时,需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携带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并领取B、C等相应表格文件)。

2、本人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3、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三张。

4、本人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

5、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