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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五次全会公开2016年失业保险新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日期:2016-06-06 【字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近日,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条例》还对失业保险制定了2016年的最新政策。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吕梁市五次全会公开2016年失业保险新政策

吕梁市失业保险新政策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3%。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缴费按照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职工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能一次全部领取,必须按月领取。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可以将应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失业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户口迁往外省的。

吕梁市失业保险新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短期政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政策。短期政策培训按每人50元予以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培训时间长短确定,7天(或满30课时)至30天(或满120课时),培训合格后,按每人100元至3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超过150课时,培训合格后,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