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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昌市失业保险金领取事项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婷日期:2016-05-31 【字号:

  虽然失业保险是国家对失业人群的一种福利,却不是所有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本栏目为你解读关于南昌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领取期限等相关内容,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为南昌市广大职工带来更多关于失业保险领取的知识,请详细阅读下文了解。


2016年南昌市失业保险金领取事项


  南昌市失业保险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南昌市失业保险申领办事程序

  1.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7天之内,须携带相关材料和解除职工的档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身份确认和待遇审核,办理备案手续。

  2. 就业转失业人员接到单位通知后,本人(仅限于本人办理不得代办)须在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之内(以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到失业保险业务服务大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3. 就业转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时,个人应填写“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卡” ,并到指定的南昌银行子固路支行办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确认后为其发放《就业与失业登记证》。

  南昌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

  1.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就业转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核准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和领取期限。

  2. 就业转失业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签到,不按规定时间签到的将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

  3.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25日向指定银行拨划失业保险待遇款项,银行在每月30日前把其失业保险待遇划入就业转失业人员个人的银行存折账户上,将失业保险金发放到位。


南昌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


  南昌市失业保险申领应提供的材料

  1. 就业转失业人员本人的职工档案(用人单位办理备案时提供);

  2. 就业转失业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南昌市失业人员介绍信”和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折及复印件、2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

  3.一次性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就业转失业人员个人须提供领取失业金后办理的《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1张4寸经营场所照片等材料。

  南昌市失业保险申领办理时限

  1. 失业登记:材料齐全,1个工作日;

  2.《就业与失业登记证》发放:1个工作日;

  3.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符合领取条件的,在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且核定其领取期限后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4. 促进就业服务:办理失业登记后1个月内安排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有求职要求的,培训后2个月内通过指定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注意事项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失业人员管理科:86702176(业务经办),86710376(科长)

  办公地址

  本市西湖区抚生路69号就业大厦一楼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窗口。

  投诉电话

  0791-87697875 ,8670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