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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宜昌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新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3-13 【字号:

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从宜昌市人社局了解到关于宜昌市完善失业保险的最新政策,为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其中主要是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那么具体的调整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不用着急,小编为您整理了调整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到您。

提高宜昌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新政策

一、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对象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均属本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对象。

二、关于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调标后的各地具体标准

市本级:924元/人.月;

夷陵区、枝江市:858元 /人.月;

宜都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770元/人.月。

三、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时间

从2016年开始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

2016年市本级失业人员已按原标准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的“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及享受情况”无需到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科更新。

从2016年开始,市本级对新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统一按新标准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的“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及享受情况”。

四、关于2016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失业保险金调标补差

2015年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金调标后的差额210元/人,于2016年补发到失业人员原领取失业保险金账户。

五、关于2016年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否补发调标差额

2016年已一次性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后的差额部分,按政策规定不予补发。

六、关于失业保险金账户已注销人员如何享受调标政策

符合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对象的失业人员,原失业保险金账户已注销的,请及时与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