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字[2010]351号)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可以到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失业证办理。
张家口就业失业证办理申请条件
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3、外国人来华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就业
张家口就业失业证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2、学历证明
3、2张两寸近期彩照
4、就业、失业证明材料
张家口就业失业证办理流程
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办理地点
张家口市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2025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