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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温州市社保关系转移的具体步骤介绍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1-02 【字号:

据随便吧社保小编了解,目前大部分市民都已办理了社保,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上班的人士来说,都会购买社保。而随着事业的发展,一些人士会选择去不同的城市发展,当然也有一些人士,会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发展。而这个时候,就需要考虑到对自身购买的社保,进行相应的转移。不过在进行转移的时候,很多人就会咨询到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在进行办理的时候,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等相应的问题。今天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关于温州市社会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1、《温州市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温政[1998]7号);

2、《温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

3、《温州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办法》(温政办[2011]153号)。

申请条件

市区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内(市本级、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开发区)单位间的流动。

办理材料

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身份证原件、调动介绍信、最新工资审批表。

办理流程

1、单位或参保人员填写《温州市区社会保险关系中断、险种变动、转移申报表》,盖章后连同相关材料提交给业务管理员;

2、业务管理员对《申报表》内容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如参保人员在银行卡代扣代缴社保费的,应先注销银行代扣代缴关系,并提示及时存款补足欠费;确认已补足欠费的,业务管理员将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打印《温州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核定表》,盖章后交单位或参保人员保存。

注意事项

办理地点

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1楼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4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

0577-88836192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