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楚雄州人社局了解关于楚雄州级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合变更业务,楚雄州失业保险信息变更,楚雄州级参保单位医疗保险变更业务。包括办理条件,办理所需准备的资料,办理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了解有所帮助。
主管部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机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事窗口: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人社局窗口
服务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经济开发区太阳历大道81号
联系电话: 0878-616396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
一、楚雄州级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合变更业务
1.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条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
2. 办理条件
在楚雄州州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
3. 所需材料
(1) 《楚雄州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
(2) 附件(根据五险合一变更表填报说明准备)
4.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于每月20号前提交《楚雄州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和相应附件办理次月变更为新数据
二、楚雄州级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变更业务
1.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条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
2. 办理条件
州级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数据有变动
3. 所需材料
(1) 《楚雄州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
(2) 附件(根据五险合一变更表填报说明准备)
4.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于每月20号前提交《楚雄州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和附件;
办理次月变更为新数据;
三、楚雄州级参保单位医疗保险变更业务
1.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条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
2. 办理条件
州级参保单位医疗保险参保数据有变动
3. 所需材料
(1) 《楚雄州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
(2) 附件(根据五险合一变更表填报说明准备)
4.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于每月20号前提交《楚雄州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参保人员变更表》办理次月变更为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