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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保信息变更办理手续资料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2-17 【字号:

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可以通过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

 

根据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单位名称或单位经济类型发生变化,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化,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身份证的,需携带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发生变化,需携带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新疆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新疆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注意事项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申办表格可填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