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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晋中市社保转移办理过程及注意事项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雪日期:2016-03-25 【字号:

社保转移就是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发生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转移居住地的,当然社会保险也会随之转移。但是生活中许多人并不知道社保要怎么转移,甚至不知道转移社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流程。本文随便吧社保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晋中市社保转移指南,希望可以帮大家。

2016年度晋中市社保转移办理过程及注意事项

 

社保转移需要的材料:

1.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医疗保险缴费明细单;

3.养老保险的转移清单;

4.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5.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6.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准备了这些后交由本单位的人事部经办管理人员统一办理。

根据国家规定,2010年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等,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今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明确我省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跨省转移“额度”。

2016年度晋中市社保转移办理过程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统筹基金部分(单位缴费):统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的(首次参保缴费在地方的,从1992年1月1日—1998年1月1日;首次参保在行业的,从行业参保缴费之日—1998年1月1日),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含本息)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

参加晋中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本市范围内流动就业,今后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信息,不转移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