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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最新社保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1-16 【字号:

随着益阳的发展,人们对社保观念的不断深入,益阳政府、社保部门不断完善补充益阳的社保政策,目前完善的政策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增加20元、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补充生育保险政策。下面跟随随便吧社保小编一起来了解:

益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增加20元

从益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获悉,目前,该人社部门及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已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增加的20元,连同3月份养老金发放到位。

从201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该市62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受益。

本次调整提高标准所需资金,15元/月部分由中央财政全额提供,5元/月部分仍按原渠道按排,即省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另外,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2015年益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轨”

从2015年1月1日起,益阳市将正式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届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将更加完善,政策设计更加科学,管理更加规范。

益阳市统筹城乡医保主要整合了两项资源。一是对两项保险管理平台进行了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由原来人社、卫生两个部门分别管理改为由人社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二是对两项保险制度进行了整合,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统一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和住院、普通门诊统筹、特殊慢性病门诊、意外伤害医疗及育龄妇女计划内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等待遇,并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整合后,全市住院待遇基本一致,确保城乡居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略高于原有水平。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彻底破除了社会医保制度的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就业方式和经济能力更灵活地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城乡居民都将持有统一的医保卡(证),可持卡在辖区内所有定点医院实时结算,改变以往垫资住院、凭票报销的状况,方便参保者就医。

益阳市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补充

一、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生育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90天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0天以后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保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生育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用人单位必须按时间向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9个月,参保女职工分娩日期的3个月后开始申领,即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12个月内。逾期申报,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相关责任及参保职工相关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