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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山最新社保政策的调整及其详细介绍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黄人日期:2016-03-12 【字号:

2016年在中山市的社保政策主要有5月1日起将对中山市社会保险缴费政策进行两大调整和最新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其中社保缴费政策调整包括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下限调整,这些政策的调整,都大大改善了中山市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中山市社会保险缴费政策5月1日起将进行两大调整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

按照省统一政策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决定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2016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中人社发96号)的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 调升至13% 。

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下限调整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府函90号)的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由每月1310元调整至每月1510元。

 

2016年最新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2015年5月11日,《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下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今年12月1 日正式实施。届时,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不仅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可实报实销,还可领取生育津贴以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定为多少?由谁缴?相关待遇怎样计算?昨日下午,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办法》。

回顾老办法:顺产3000元

据市人社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前,中山有实施生育保险,但仅覆盖国企职工,人数约几万人。

2010年6月起,我市调整社会医保政策,取消生育保险作为单独险种,并入基本医保。

“当时采取的是包干制,顺产一次性给予定额生育医疗费用共3000元,剖腹产则给予4000元。”该负责人介绍。

新政策由谁缴费?用人单位缴费

本次《办法》实施后,将基本覆盖中山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职工和雇工,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初步统计,大概160万人。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按本月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乘以0.8%,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不需要缴纳。”该负责人说。

新亮点1:丈夫参保老婆未就业,也能享受生育待遇

与此前政策不同的是,新政还关注到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比如丈夫在中山参保,但老婆未就业的情况。

《办法》规定,参保职工的配偶,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也就是说,参保男职工的妻子无论在中山生育还是在市外生育,均可按照目前顺产3000元、剖腹产4000元的标准享受医疗费用待遇。”该负责人称。

新亮点2:产前检查实施定点医疗机构

《办法》还规定,参保职工在产前检查前,应当选定一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办法》实施后,职工在本市定点机构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定点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该职工在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的12个月内,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