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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社会保险变更的具体办理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3-21 【字号:

当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携带所需证件和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科进行办理。这些变更业务的办理手续看似复杂,其实操作起来很简单。下文是社保小编收集的关于宣城市社会保险变更的具体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宣城市社会保险变更的具体办理指南

已参保单位人员变更

人员增加:

1、填报《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

2、财政全额和差额拨款人员需提供市财政局社保科《财供人员名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提供《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册》(需市人社局仲裁科加盖审核章);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月工资表一份;

5、户口本复印件(仅农业户口人员提供);

6、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

已参保单位人员变更

人员减少:

1、填报《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名册》(需市人社局仲裁科加盖审核章)。

人员退休:

1、填报《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

2、退休批复(企业单位提供)、退休工资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提供)。

人员死亡:

1、填报《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

2、火化证明原件。

注:参保单位人员变更,均需提前1个月(上月25日前)到征缴中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否则逾期只能在下月作变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