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工伤保险查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保险查询> 云南省 > 楚雄州工伤保险查询
社保
  楚雄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第三政务中心
  电话:0878-3369223

近日,楚雄州人社厅下发了2016年楚雄州工伤保险待遇新政策,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调整。调整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至于具体调整内容,请查看以下全文。 查看详情>>

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获悉,楚雄州人保部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并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分为八类。费率降低后,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不受影响。那么调整之后的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的时间就让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2016年楚雄州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新调整详解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为更好的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州工伤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州自2016年1月1日起楚雄州全面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一是调整行业风险类别并确定基准费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由三类调整为八类,分别按0.5%、0.6%、1.1%、1.4%、1.7%、、2%、2.4%、3%;二是对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实行费率浮动,即对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一类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浮动,其他行业的用人单位实行浮动费率,费率每两年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解读昆明市工伤保险缴费新调整内容 新制定的红河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标准大调整 介绍西双版纳州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一般情形下,经过工伤认定之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伤保险相关事项,例如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而工伤认定就是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遭遇伤害的定性行为。本文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将详细介绍在楚雄州进行的工伤认定过程。

关于办理楚雄州工伤保险认定的流程介绍

 

楚雄州工伤认定申请条件

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楚雄州工伤认定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从以;

4.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5.用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为办理工伤业务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昭通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介绍丽江工伤认定办理指南 2016年全新的普洱市工伤保险认定流程指南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害有毒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楚雄州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楚雄州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所需费用以及进行康复性治疗发生的所需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所需费用。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