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工伤保险查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保险查询> 江苏省 > 扬州市工伤保险查询
社保
  扬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扬州市友谊路49号
  电话:0514-12333(社保查询)
  网址:http://www.jsyz.si.gov.cn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9号)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扬州市2016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调整政策事宜通知如下。供大家参考阅读! 查看详情>>

据随便吧小编走访了解,扬州市为了社保局为了能够让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都能拥有好的劳动保障,从2016年1月起,对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做了重新的定制。工伤保险的缴费是是依旧工伤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同时,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也要按按照《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制度》进行。


详细讲解扬州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扬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扬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按照单位风险类别分为三类,一类0.6%,二类1%,三类1.2%,全部由单位缴纳;


注:根据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结合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最新宿迁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最新淮安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 2016年全新的盐城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你知道多少

据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那么,现在在扬州市工伤认定办理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请大家认真阅读下文来了解。


 


最新扬州市工伤认定办事指南


 


扬州市工伤认定受理条件


 


《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规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扬州市工伤认定提交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全面讲解镇江市工伤认定的相关事项 常州市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流程 关于苏州市工伤认定的详细介绍

为了能让企业职工在工作中身体受到伤害的时候能够得出合理的赔偿。近日,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扬州市的工伤赔偿重新做了更改。更改后的工伤赔偿标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就由随便吧小编给大家一起来讲解一下关于新修改后扬州市的工伤赔偿标准。


小编讲解扬州市关于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


扬州市工伤赔偿偿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扬州市工伤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南通市社保局讲解全新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镇江市社保局对2016年新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做介绍 最新常州市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