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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黔西南州工伤保险认定最新操作步骤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6-12 【字号:

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之后,如果买了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那么问题就来了,办理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办理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需要到哪里办理呢?别着急,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已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黔西南州工伤保险认定的办理手续流程,给大家分享。

介绍黔西南州工伤保险认定最新操作步骤

 

黔西南州工伤认定办理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确诊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登记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起过30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 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参保登记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认定申请。起过一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黔西南州工伤认定办理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 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由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部门的病历和诊断证 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 属于下列情況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提交公安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者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市 级相应机构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 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

4、职工旧伤复发的,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结论、劳动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 鉴定证明。

(五) 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还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有关证 明等材料;

(六)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黔西南州工伤认定办理流程图

黔西南州工伤认定办理流程图

 

黔西南州工伤认定办理时限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需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由省级卫生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要求用人单位申请认定工伤的时限。

用人单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报经参保登记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起过30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