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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林芝地区提取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1-15 【字号:

公积金目前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要求,林芝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那么,林芝地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流程和手续呢?本文是随便吧公积金小编整理的关于林芝地区公积金提取具体内容。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大修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

3、.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4、.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材料

房屋类:

购买自住住房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二手房(含房改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过户完税证明及土地转让证明。

3、购买承租权住房的,提交《购房协议》、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转让的收费票据、《公有住房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间隔期为3年。

5、支取或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3年的不再给予批准住房公积金贷款。

6、各县公积金的支取由各县财政统一上报,不在个别办理。

建造自住住房

1、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县、乡、村修建住房无以上证件的需提供县建设局或土管局证明或乡级政府证明材料。

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乡镇府出具的房屋修建证明或县建设部门出具的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

提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属实后,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印鉴由财务人员统一办理,每月的1-15号为申请时间,16-20为支取办理时间,其余时间只受理不办理业务。

2、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公积金中心将职工提取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划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职工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领取或到县财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取额度为支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价额,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用于购房、拆迁补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的,贷款人、房产共有权人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3、民政部门确认的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调离本市或出国(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为一级至四级),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后,未重新就业和续缴住房公积金的;对非公企业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给予区别对待,即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关系及其个人身份证明,即可支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5、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职工办理失业登记,并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6、职工被人民法院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提取时间

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