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并且公积金缴存基数也是每年都要调整一次的,而下面是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连市调整的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相关内容,供参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本市从7月起调整2015—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14年月平均工资额。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数据,大连市职工2014年月平均工资额超过26505元的,以26505元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比上一年(24609元)增长7.7%;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本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
大连市自1993年7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每年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收入构成中的比重,为本市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截至2015年6月末,本市累计有4.64万个单位、239.27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人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673元,人均月缴额1296元。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174.569亿元,余额491.09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35.8万户、769.62亿元,贷款余额467.62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683.4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