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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3-23 【字号:

公积金小编为扬州市民提供扬州市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15年扬州市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吧。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流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自住住房

3、翻修自住住房

4、大修自住住房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注:可同时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非房屋类:

1、退休;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

(3)、在职期间被判刑;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流程

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扬州,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流程

提取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卡

3、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

4、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

提取流程

1、职工携带规定的证明材料到中心指定的窗口申请

2、中心对职工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复核后,签署审批意见。

3、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卡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支出。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

全额提取:

1、退休;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

(3)、在职期间被判刑;

(4)、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之一,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时间

1、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提取一次。

2、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采取每年两次批扣或按月划扣还贷的形式直接划账还贷。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一年最多办理两次,每次可提取不超过半年租金额度的住房公积金。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日期以主要材料的日期为准。

5、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限父母、子女,下同)患有医保规定范围的特殊病种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7、其他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