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首页 > 住房公积金查询 > 湖北省 >文章阅读

湖北省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5-12-14 【字号:

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湖北省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将会做出最新调整,就目前小编了解到的是,缴存单位每年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那么湖北省公积金缴存基数到底调整了多少呢?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

 

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湖北省近日起将调整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月缴存基数按照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

昨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市缴存单位和业务受托银行下发通知称,调整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起算时间为今年7月1日。通知指出,今年湖北省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的基数,应按去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4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这意味着,按照新的计算方式,去年年度平均工资上涨的职工,今年公积金月缴存额度将相应上调。

通知还指出,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将继续执行现行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本人平均工资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平均工资12%。

记者还了解到,去年我省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分别将最低缴存基数提高至不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1300元和1020元。今年我省最低月缴存基数未发生变化,因此中心城区单位及个人月合计缴存公积金额度最低为208元,新城区最低为163元。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624元,而按照现有规定,2015年度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在月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由此计算,目前我省可免税的公积金缴存上限为60624/12×3×12%×2=363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