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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1-16 【字号:

关于公积金的贷款政策,一直都是市民热切关注的问题,而随便吧公积金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几条关于十堰市贷款的最新政策,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吧!

 

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新政策规定,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就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因缴存时间不够而试图一次性补缴的职工,将无法获得贷款资格。对外地调入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新政策缴存时间减半,异地缴存时间接续,有利于降低城镇职工的贷款门槛,及时解决年轻职工住房问题。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

新政策房屋套数认定,以房产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现有房屋套数证明为准,不再累加计算住房贷款次数,将降低缴存职工的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减少利率增加带来的经济负担。

购买第二套家庭自住住房的面积不受限制

新政策对贷款人家庭房屋套数属于二套,但此次贷款属于家庭首次使用(之前无购房提取或购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利率都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并且放开了购房面积限制,使缴存职工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优惠,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问政于民、问需于民,最大限度地解决职工的贷款资金需求问题,最公平地维护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的权益。

单身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担保人

新政策取消了单身职工在申请贷款时提供担保人,这样简化了贷款手续,解决了申请人寻找担保人的困扰,加快了住房公积金的办理速度,极大方便了缴存职工。

 

取消房屋评估手续和房龄限制

新政策不仅取消了房屋评估手续,还取消了房龄限制。借款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管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及委托贷款银行还是评估部门,均是零费用,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贷款手续,降低了贷款成本,减轻了职工购房时的经济负担。

父母可用公积金为无房子女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策规定,在本市内父母可用住房公积金为无房子女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房产查询以申请贷款人的婚姻家庭为单位,子女未婚需查询子女、父母房产,子女已婚只需查询子女家庭成员房产,取消了子女年龄限制,延伸了服务对象,扩大了受益人群。

开通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购房贷款业务

新政策规定,本省范围内十堰市辖区之外的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户口在十堰并在十堰购买自住住房,可持就业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实现异地职工回原籍安家落户的梦想,解决了资金困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十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县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5万元

新政策将县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5万元,郧阳区可按十堰城区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办理。贷款额度的提高,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购房需求,改善居住条件,增强住房消费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也有利于推动十堰房地产市场发展。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工资收入认定

新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工资收入认定,对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直接核定工资收入;对管理中心批准的未达基、未达比缴存公积金单位,以缴存单位出具的证明核定工资收入(限县市和郧阳区)。

这人性化的调整提高了职工贷款额度,支持了中低收入和困难单位职工贷款购房,让更多职工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