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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十堰市公积金贷款办理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5-12-08 【字号:

相信很多市民都知道,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较严格,有时未必能完全按买家的请求进行办理,所以呢,随便吧公积金小编特地为了十堰市的市民整理了一份关于公积金贷款办理详细指南全解,能不能帮到您吧!

 

贷款条件

凡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最后缴存日距申请贷款日十堰市城区不超过三个月,县(市)不超过6个月信誉良好的在职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1、购房合同

2、不动产交易发票或契税发票

3、房产登记查询证明

4、个人信用报告

5、身份证

6、户口本

7、结婚证

8、近三个月工资收入证明。

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贷款,公积金业务服务大厅受理贷款、初审贷款、管理中心办事处和管理部主任审核贷款、贷款管理科复审贷款、管理中心分管主任审批贷款,整个过程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承办银行复核、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手房购买者)办理抵押、交保证金(二手房和现房及现房房产证已办到位的)借款人签署借据、设立帐户。

3、承办银行向办事处和管理部提出发放贷款申请,经复审无误后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与期限

贷款额度:

新政策将县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5万元,郧阳区可按十堰城区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办理。贷款额度的提高,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购房需求,改善居住条件,增强住房消费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也有利于推动十堰房地产市场发展。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为1至25年。个人贷款申请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即:男60岁,女55岁。

贷款利率:

1、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含90㎡)以下的按购房总价80%执行(十堰市城区最高不超过50万元,县市最高不超过25万元),建筑面积在90㎡以上的按购房总价70%执行(十堰市城区最高不超过50万元,县市最高不超过25万元);

2、二套房贷款按购房总价40%执行(十堰市城区最高不超过50万元,县市最高不超过25万元),建筑面积在160㎡(含)以上的暂停贷款。

3、二套房贷款利率在首套房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现行的5年以下首套房贷款年利率为4.00%,二套房贷款的年利率为4.40%;5年以上首套房贷款的年利率为4.50%;二套房贷款的利率为4.95%。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