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首页 > 住房公积金查询 > 梧州市 >文章阅读

梧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2-14 【字号:

关于梧州市调控房贷的新措施,大家都有去详细了解过吗?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了解到,此次房贷调控的措施是为了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享受低首付、低利率贷款政策的需求,小编就在这里先为大家详细说明下吧!

 

一、定期清理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存量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如借款人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

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接到中心提前结清贷款通知后,可在限期内恢复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包括自愿缴存者应缴部份),并补缴已欠缴部份;如借款人接到通知后拒绝提前还款或限期内未能正常缴存的,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或资产转让方式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二、严格控制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1、职工家庭申请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了应符合中心原规定的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外,对首期房款的规定由原来总房款的30%以上调整为总房款的50%以上;若申请人及其配偶已有房产数超过三套(次)的(含三套(次)),暂不受理其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国家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高上浮10%执行;

3、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套数认定原则是“既认房又认贷”。

三、严格控制住房公积金存贷比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流实行动态控制,当存贷比例达到75%时,中心应采用各种积极调控措施解决资金问题,直到存贷比例降至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