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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宁市医疗保险新政策改革实施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雪日期:2016-01-31 【字号:

随便吧医疗保险小编从伊宁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伊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相应调整,连续缴费超过三年未发生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可从统筹基金支付三百元健康体检,新政策主要体现在服务、账户使用、报销比例等方面。

 

据了解,新政策中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激励机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连续缴费超过3年未发生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可从统筹基金支付300元健康体检;连续缴费超过5年未发生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可从统筹基金支付500元健康体检;连续缴费超过8年未发生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可从统筹基金支付800元健康体检,体检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体检中,体检费用低于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的,可按实际体检费用报销。

新政策还放宽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即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门诊检查、诊疗、药品等费用支出,个人账户余额可抵用住院押金,并可用于个人账户余额结算自付的各项医疗费(包括起付线、自付段、超最高支付限额和自费的医疗费)。

据了解,新政策还相应提高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规定一级医疗机构90%不变,二级医疗机构由60%调整为70%,三级医疗机构由55%调整为60%。此外,调整后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对不逐级转诊的采取降低报销比例的办法,规定对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医治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正常报销比例上降低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