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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鸡西市医疗保险政策详细内容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2-20 【字号:

据随便吧医疗保险小编了解,鸡西市医疗保险为充分尊重参保人员在诊治疾病上的选择权,维护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权益,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鸡西市医疗保险新政策相关信息。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2006年鸡西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转外就医的必须到指定部门办理转院手续,如果不办理转院手续,在医疗保险金统筹中不予支付。

我市新修订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政策规定,对于城镇职工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的,对于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在执行原来政策基础上,个人支付比例加10%,对于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分为省内报销比例在三级医院基础上加20%,省外就医的个人支付比例在市内三级定点医院基础上加30%。参保居民患者自行出市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在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个人承担比例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承担比例基础上加10%,自行出市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在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个人承担比例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承担比例基础上加15%。

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李晓光告诉记者,2014年7月1号以后,如果市民现在没有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外地进行诊治、住院产生的一切医疗费用,在适当提高个人支付比例基础上,可以给予报销,这充分体现了对于参保职工患病进行异地治疗的一个优先选择权,也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参保患者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