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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比例

社保话题:江苏省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2-25 【字号:

  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依据国务院对失业保险费率的调整,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的税费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预防失业,稳定就业,江苏省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具体内容请查阅小编整理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江苏省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比例

 

  据了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早在2013年就进行了明确,包括南京市在内的全省13个地级市已逐步参照执行。

 

  从2013年10月份,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达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14号),《通知》中要求各市从自身实际出发,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并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起始时间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