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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介绍

社保话题:其它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12-24 【字号:

据了解,住建部,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等七部门共同发出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六个方面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排查风险隐患,建立与防腐败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至于具体内容,请查看以下全文进行了解。

 

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介绍

 

一、健全决策机制

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起草提请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两个重要指导性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作用的通知》和《市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廉政风险防控指引》,文件规范了管委会的职责、决策行为和部门职责,明确了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管理中心主任、分管负责人的风险防控责任。管委会按照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建房改【2002】149号),健全和完善了各项决策制度,提高管委会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水平。管委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住房公积金重大决策和管理运行中需要管委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政策调整、财务预决算、增值收益分配等)。凡提请审议的重要事项须经全体委员充分酝酿,审议中各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对有关重要事项的决策实行投票表决,管委会决议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审议情况、表决结果和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报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备案。

 

二、细化防控职责

为进一步落实好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部门职责,管理中心制定了《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意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岗位事权及岗位风险和防控措施》,将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主任、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管理中心《防控指引》明确了11项风险类型、28项风险点、55项防控措施。建立了集体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通过集体研究,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个人说了算。中心建立了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度,合作楼盘及贷款重大问题需经贷审会讨论通过。制订《住房公积金资金存储调拨使用兑付管理办法》,重大资金调拨需主任办公会决议。在业务办理上,业务审批分为初审、审计稽核、审核审批三个阶段,实施分段管理,分别由不同的科室(办事处)操作,中心领导和任何一个科室(办事处)不可能完成某项业务的审批过程。在公积金运作过程中,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专职复核、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与财产保管、会计核算与出纳人员、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贷款调查与审批、出纳与财务档案的保管等均为不相容职务,都分设岗位由不同人员办理。权力的分解,形成不同业务环节之间相互制衡、相互衔接和相互协调的公积金权力运行机制。

今年下半年,按照中央、省、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新要求,管理中心将落实资金运行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管理中心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明确了责任主体。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制定了《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共性和个性责任逐项列出、细化到人;明确对发生腐败案件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细化防控职责

 

三、排查风险点

中心针对公积金业务的特点,对岗位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做到科学防控,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办理制度和岗位责任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了60余项制度,基本覆盖了每个科室、每个岗位和每项业务,形成了严格的制度管理体系。具体来说,一是做到全面排查风险点。采取认真梳理,找准风险点;全面查找,挖出风险隐患;科学分析,评估风险等级;共梳理出5大类80个岗位风险点,按照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确定每个岗位责任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确定防范责任。二是构筑防控体系。针对不同岗位,设置不同风险点;针对不同的风险点,制定不同的控制标准;针对不同的控制标准,制定不同的控制措施。三是明确岗位职责,加强风险预警防控。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各科室、各岗位权责进行了明确,编制职责职权目录,绘制职责运行流程图,逐项标明具体承办岗位、办理时限、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在岗位管理防范上,突出岗位职责、风险点预警防控责任制,科学制定细化科室、个人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建立动态跟踪检查制度,从受理的承办科室、办理人员及受理办结日期、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等进行全程跟踪检查。

 

四、加强科技防控

管理中心从2010年开始对原有系统进行系统升级,打造更加安全、高效的信息技术管理体系。

一是从制度上、管理上重视信息工作。管理中心出台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发展方案》、《信息系统岗位操作权限设置方案》、《信息安全保密规定》及《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并通过这些制度的出台,指导并规范了管理中心的信息化发展进程,将职责落实到岗位,提升中心信息安全保护水平。

二是构建了新型的机控流程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两年多的筹备与实施,中心于2012年正式上线全新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在业务运作方面,新系统优化了操作界面和人性化设置,并且由计算机控制业务流程的走向,消除了业务流程中的人力影响因素。在防范风险方面,新系统加入了操作人追踪模块,所有的业务流程都要严格按照机控设置操作,中心能够对所有业务的操作和走向实时把握,加大了风险控制力度。在规范方面,新系统取消了以往系统的手写凭证,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自动打印出拥有该笔业务全部信息的业务凭证,规范了管理中心的业务办理。在服务方面,新系统实现了联名卡、监管数据、12329服务热线和中心网上营业厅的数据实时传输,保证单位和职工随时能够查询到最新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三是管理中心内部网络信息管理异常严谨。管理中心的内外网完全物理隔离,并且所有连接外网的计算机都有严格限制,除安装最新的杀毒软件外,不得存储任何关键数据资料。同时建设了异地备份系统,保证管理中心数据的安全。目前,管理中心正着手按照住建部基础数据贯标和统一银行结算系统要求,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推进风险防控措施的精细化、标准化。

 

强化内审稽核

 

五、强化内审稽核

2010年元月,管理中心报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了“审计稽核科”,安排专业会计师从事内审稽核工作。中心制定了《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规则》,建立了日常业务稽核、阶段性稽核、专项(专案)稽核并重的内审稽核工作机制,并使这项工作常态化。稽核审计对象为中心内部各科室、办事处,并检查监督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受托业务情况。在日常稽核的基础上,稽核审计人员每月对管理中心的内设科室、办事处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稽核审计,重点对前台办理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半年进行一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季度对受托银行日常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并先后开展了银行保证金账户、会计业务凭证、岗位操作权限、逾期贷款清收等专项稽核审计。日常业务稽核率达到了100%。中心加强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并将审计结果与职工个人绩效考核、科室岗位目标考核、评先评优挂钩,不断提高内审绩效。

 

六、强化问责管理

中心制定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配套制定了《业务过错返回登记标准》、《科室岗位职责》、《中心机关管理制度》等。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贷款、归集、支取、财务、信息系统、档案管理、业务规范操作、限时办结等,对责任追究的行为范围、责任界限的划分、责任追究的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的处罚种类做了明确规定,凡事失职渎职、违规违纪的行为都将受到责任追究。凡因工作过错,违规违纪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承担追缴、赔偿等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受到不同程度的政纪处分。中心建立了“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层、中层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的自觉性,有效防范了有章不循、屡查屡犯现象的发生,为中心的业务运行筑起了一道安全防线。

近几年来,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采取了有效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资金运行风险客观存在,风险防控责任重于山,须臾不可掉以轻心,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正着手推进的管营分离制度改革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严格制度、细化流程、规范操作,做到“业务发展到哪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哪里”,确保资金管理安全,干部成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