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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住房公积金提取介绍

社保话题:提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7-27 【字号:

  公积金是目前社会职场工作的人们都有的一个福利形势的社会保险,这类公积金在大家有事情的时候可以提取,十分便捷。而且住房公积金是一个福利,我们买房子或者其他用途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使用,大大降低我们的生活成本。那么关于中央企业住房公积金是怎么提取的呢?下面请看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的资料。

中央企业住房公积金提取介绍

 

  中央企业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 (一)、 (五)、 (六)、 (七)、 (八)情形的,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符合 (二)、 (三)、 (四)、 (九)、(十)、(十一)情形的,职工本人可以销户提取。

中央企业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中央企业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一)各种提取情形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规定执行。证明材料不齐全、不一致的,不能办理提取;能够提供其他已购房证明材料替代的,应向国管分中心提出申请。

  (二)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后提取时,持有《提取记录单》的,只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还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先提取职工的《提取记录单》。若先提取职工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中央企业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一)职工向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取手续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单位经办人员可为多名职工办理提取。

  (二)单位进行初审予以核实。除证明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单位应为初审合格的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组织职工填写《提取记录单》。

  (三)以下提取情形由银行经办网点审批同意后,办理提取手续:

  1.购房未贷款的;

  2.贷款购房的;

  3.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中央企业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死亡职工有有效储蓄账户(目前职工在建设银行经办网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建设银行卡、折)的,可划入该账户。

  (2)死亡职工无有效储蓄账户的,经所有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由单位出具的《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上签字同意后,经国管分中心审批后,可将住房公积金划转到单位账户。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要求直接提取并划入其储蓄账户的,应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有2名(含)以上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书中应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人。

  (四)以下提取情形由国管分中心审批同意并开具《住房公积金通知单》后,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国管分中心装订,银行经办网点只负责审核、装订《住房公积金通知单》及提取资金入卡时进行身份证号校验。

  1.大修、翻建自住住房的;

  2.自建自住住房的;

  3.房租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集中封存户提取;

  6.职工无法取得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的,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单位已撤并或解散,职工无法联系到单位留守人员的,可由上级单位或主要出资单位出具证明,或者提供工商查询证明单位已注销的,可到国管分中心核实备案。

  (2)单位不为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的,职工可持书面申请到国管分中心核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