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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社保话题:管理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8-07 【字号: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它的管理模式存在哪些问题和原因呢?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带你一起去了解下吧。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与法律含糊导致缴存面狭窄,缴存比例差距较大

一是我国在设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之初,仅将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确定为强制缴存,“一金”(住房公积金)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商定缴存,不属于强制缴存范畴。虽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属强制性缴纳,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按照《条例》设计的象征性罚款致使违法成本很低,不足以震慑拒绝参与公积金的单位,事实上也没听说哪个单位因不参加住房公积金而被处罚。正是这种事实上的非强制性,导致公积金缴存两极分化。

二是由于未规定缴存比例的上限,加上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收入差距拉大,各个地方缴存比例也五花八门,比如在北京公积金缴存比率是12%,上海市7%,广州8%,而福州只有5%。差距较大的缴存比例加剧了各地各行业的苦乐不均,扩大了收入差距。不仅如此,也正是因为未规定缴存比例的上限,一些垄断性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幅度提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借以获得同比例的国有资金配套,再利用虚假购房合同套现,变相滥发奖金,侵吞国家财富,人为地扩大了贫富差别,少数跨国集团外资企业也提高管理层个人的缴存比例,借以逃避税收。

2.非盈利机构掌管与行政化管理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

一是与商业资本相比,住房公积金投资渠道较少,大多仅限于购买国债或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常常是滞后于物价指数步伐,甚至不如“余额宝”赚钱多,保值增值压力很大。

二是公积金使用不透明,缴存者对公积金投资去向不知情,少数地方政府甚至挪用住房公积金,同样侵害了缴存者利益。

三是行政化管理所导致的贷款条件繁琐、苛刻与低效,难与商业信贷竞争。由于手续繁杂,贷款到位慢,对市场变化不如商业银行反应快,造成住房公积金在信贷市场竞争中日益被动。比如公积金贷款限额多年不变,而房价却一路上涨,迫使许多购房者只能放弃公积金贷款而选择商贷,而一些低收入者因凑不齐首付也无法使用公积金。

3.使用上的无差别导致住房公积金难以为更多的群体解决住房问题

一是对提取公积金购买什么类型什么目的的住房没有任何限定(如只能购买经济适用房或支付基本住房房租);

二是无论收入高低,使用公积金贷款都是同一个利率,一些低收入者即便缴纳了公积金,却因无法逾越购房首付门槛,买不起房,而高收入者却可以利用公积金的低利率买房投资获利或改善住房条件。本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广大城镇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但按目前的状况,不仅这一目的难以达到,反而容易出现公积金使用上的“劫贫济富”。

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

 

4.地区差别与地方利益导致公积金区间不流通,吸引力不强

与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一样,我国各地住房公积金同样仅限于在本市使用,彼此之间不能流通、调剂、统筹、结算、提现和贷款,造成一些地区公积金供不应求,需要严格控制贷款额度;而另一些地区资金又大量闲置,使用效率很低。在当今人力资源大范围流动的情况下,区间不流通业已成为住房公积金的一个死结,不仅严重制约其融资作用的发挥并弱化了其吸引力,也妨碍了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

5.功能定位错误导致公积金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

按照国家的政策初衷,公积金系用于解决基本住房需求。然而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却把公积金当成了推升房价的政策工具。比如住房公积金对购房者购买刚需购房还是改善购房,购买商品房、豪华别墅还是保障性住房均无限定,其结果更多是助推了房价上涨,而并未真正为解决大众住房刚需发挥作用。在最近房地产市场风雨飘摇的窘境下,北京、上海、厦门、广州、杭州、武汉、长沙等地有的简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有的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门槛,目的都是为了“救市”,这种偏离公积金本来作用的错误定位很容易加剧业已存在的房地产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