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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上涨 工资收入被下降

社保话题:基数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7-25 【字号:

社保是现在人们非常关心的一个社会话题,在招工作的时候,单位分福利中也肯定要有社保才行。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价上涨,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社保基数也是随时在调整。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上涨也成为普遍现象。为什么这么说呢?请看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的具体内容,供阅读和分享。

 

社保缴费基数上涨 工资收入被下降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据市统计局近日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随后,市人社局下发通知,确定了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9389元,比去年的17379元增加201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为2585元,上涨了268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3878元,上涨402元。

此外,山西、陕西、成都、乌鲁木齐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近期也进行了调整,均比2015年有所提高。以乌鲁木齐为例,2015年新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591元,月平均工资4132元。按此确定,乌鲁木齐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479元,上限为12396元,比2015年分别提高了189元、945元。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已经开始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其中,2016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低收入者称收入“被下降”

按照现行规定,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这意味着,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来说,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也就是说,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则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各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但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并没有纳入进去。缴费基数上调后,低收入人群的社保个人缴费比例会更高,这对低收入者是不利的,也可能会加大企业的缴费负担。

目前,中国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