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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住房公积贷款办理步骤详解

社保话题:贷款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11-23 【字号:

据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了解,还有很多人目前还不知道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么办理的,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其实只要掌握了流程的几要素就能够轻松搞定的,而小编正好也是整理了一份关于镇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详细指南,下面让小编带大家一起去看一下吧!

镇海住房公积贷款办理步骤详解

 

镇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三)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四)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镇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一)借款人和符合条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二)有关借款人的经济收入(含连带还款人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三)购房合同,首付 30% 以上的购房款收据;

(四)购买二手房或购房取得房产证一年内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税证;

(五)保证人出具的贷款承诺保证书;

镇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镇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购买住房所在地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不一致的(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向缴存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

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并提交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材料。

3.面谈

填写申请书后,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就贷款的有关事宜实行面谈制度,并形成面谈笔录。

4.审批通知

管理中心接受申请人的贷款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特殊情况经管理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

5.签订合同

贷款合同的签订。借款人、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三方应当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管理中心委托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镇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缴存基数之和×贷款系数×12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1.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贷款期限均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4.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75%

2.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