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转移是一种常见的想象,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洛阳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洛阳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经转入、转出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签字盖章的《洛阳市市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
3、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表。
→办理流程
省内异地转移:
1.办理范围
在本市统筹范围内(企业养老保险包括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吉利区、高新区)流动办理转移手续的参保职工。
2.报送材料
⑴《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⑵经转入、转出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签字盖章的《洛阳市市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
⑶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表。
3.办理程序
⑴职工于流动当月底前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⑵社会保险中心核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在《转移单》上盖章。
4.注意事项
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⑵参保单位劳资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雇主到洛阳市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中心2楼大厅办理。企业办理参保职工增加或减少手续在12号窗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在16—18号窗口办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在8—10号窗口办理。
跨省转移:
一、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往外省市
1.转出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2)转回户籍所在地的参保人员
以上二条是“或”的关系,满足一条即可。
2.报送材料及办理程序
(1)参保人办理停保(已停保的除外)。
(2)参保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洛阳市参保人员跨地区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②参保人身份证及A4标准规格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正反双面复印);③《洛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或《洛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
(3)我市社保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核对参保人缴费信息,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4)我市社保机构接收转入地社保机构寄发的《联系函》。
(5)我市社保机构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寄发《信息表》,办理资金转移手续。
3.注意事项
(1)参保人如果存有欠费,请先行办理补缴手续;否则,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
(2)参保人需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须凭具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提出申请,并先行刷卡消费使帐户结余金额基本为零。
(3)参保人须及时将取得的《参保缴费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如参保人在取得《参保缴费凭证》后,未在异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的,须及时向当初出具《参保缴费凭证》的社保部门提出撤销结算申请。
(4)参保人到洛阳市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楼大厅办理
(5)如果参保人本人无法前来办理,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A4标准规格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从外省市转入市区统筹范围内
1.转入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的;(2)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在我市就业的;(3)经
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以上三条是“或”的关系,满足一条即可。
2. 报送材料及办理程序
(1)参保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②《洛阳市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申请表》;③《洛阳市新增参保人员情况申报表》或《洛阳市新增险种情况申报表》或《洛阳市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申报表》
④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A4标准规格的复印件各1份;有接收工作单位的,还须同时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原件)和工资表复印件1份。
(2)我市社保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
(3)我市社保机构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发《联系函》
(4)我市社保机构接收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发的《信息表》和转移资金,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
3.注意事项
(1)非我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符合转入条件
(2)非我市户籍的“4050人员”在我市就业的不符合转入条件
(3)转出地办理转移之前的欠费不能在我市补交
(4)参保人到洛阳市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楼大厅办理
(5)如果参保人本人无法前来办理,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A4标准规格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办理地址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洛阳市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义勇北街居业家园21号楼
电话:(0379)65277896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