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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出台的生育保险政策方案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日期:2016-03-04 【字号:

随着台州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对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做了一些改进。对此,台州市社保局决定对《生育保险新的政策的实施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新政策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现在,就跟随随便吧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6年新出台的生育保险政策方案

台州市调整生育津贴

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七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台州市调整生育保险补偿标准

职工顺产、助产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标准从原来的1500元、2000元一律提高到现在的2500元,剖宫产的则从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现在的4800元。这一补偿标准是目前全市最高水平。

台州市调整生育保险补偿标准

据了解,新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还规定,早期妊娠门诊流产的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从原来的150元提高到现在的250元,早期妊娠住院流产的从原来的900元提高到现在的1000元,中期妊娠住院引产的则从原来的120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