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育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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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烟台市太平街11号
  电话:0535-6632165
  网址:http://rshj.yantai.gov.cn//
  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
  地址:烟台市太平街11号
  电话:0535-6632115

随着烟台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对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做了一些改进。对此,烟台市社保局决定对《生育保险新的政策的实施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新政策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现在,就跟随随便吧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查看详情>>

从烟台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市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由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调整为0.5%。这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了社会保险带来的福利。具体请看随便吧小编整理的详情。

2016年烟台市下调生育保险费率

烟台职工生育保险费率下调为工资总额的0.5%

从山东省烟台市人社局获悉,自1月1日起,烟台市将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由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调整为0.5%,参保职工待遇不受影响。

据介绍,此次全市生育保险费率降低,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经济新常态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市人社局通过对近3年来全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详细分析,认真开展测算,并多次与财政部门协商研究,形成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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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政策的执行,是为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也是国家社会给女性职员的一种关爱。因此国家规定单位必须给女性买生育险。具体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烟台市生育保险的内容,详见下文!

烟台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标准

烟台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生育产假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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