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医疗保健。大兴安岭市制定了《2016年大兴安岭市企业生育保险的新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中表明了企业职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中的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主要是为了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现在,随便吧小编就对这一新的政策做如下的讲解。
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社会统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对生育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筹集、统一管理等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生育保险基金的增值收入。
(四)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五)其它收入。
大兴安岭市生育保险新政策的方案
女职工孕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二住院费和医药费等费用(统称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报销。正常产的不超驭贝二L难产的不超过1000元、剖腹产的不超过7000手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不超过5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不超过7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200元o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超过上述标准的由职工个人承担。对生育期间或手术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如大流血、并发症)等造成医疗费过高的.须凭医疗证明和有关部门鉴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育保险基金按照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所得利息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女职工按计划生育和领取准生证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并报销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本人或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医疗费报销收据和有关申报单,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