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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2-18 【字号:

据悉,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失业人员的缴费时间、缴费数额确定。那么,现在保山市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办理需要经过哪些程序?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保山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

 

保山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保山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1.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备案。

2. 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 失业人员在前款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延误期间的失业保险金。

4. 失业保险机构自受理失业登记10日内,对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按月计发失业保险金;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保山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保山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足额缴费时间计算。累计足额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