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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办理喀什地区失业登记证的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2-26 【字号:

据了解,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办理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手续和申请享受相关政府优惠的就业扶持政策。那么,喀什地区失业登记证办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有哪些办理注意事项呢?一起来了解。

 

最新办理喀什地区失业登记证的流程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下列人员,属于《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范围: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外国人来疆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疆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喀什地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规定

 

(一)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在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申领;

(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自治区户籍的劳动者,在常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申领。

 

喀什地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材料

 

1. 提供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和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等有关证明。其中,被用人单位招用的,还应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证明。

2. 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毕业证明;

3. 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本条(一)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 因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除本条第(一)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停止经营的相关证明;

5.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自治区户籍人员,除本条第(一)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外,应提供常住地居住证明和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喀什地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材料

 

喀什地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程序

 

1.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对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填写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进行初审后,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2. 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

3. 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在审核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根据情况向发放对象告知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项目的内容和申请程序。

劳动者在办理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时,应如实向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

4. 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填写《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见附件2),由社区核实并公示后,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后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认定,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部分注明认定日期及援助对象类别。对认定为已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应在“就业援助卡”中注明退出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日期和原因。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