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失业保险相信博乐市民都众所周知,但提到《就业失业登记证》该怎么办理呢?办理都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呢?很多市民应该都不清楚,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收集到了关于博乐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和换发工作的的详情,一起来了解吧。
博乐市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办理条件、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初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劳动者和本市失地农村劳动者。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后仍在常住地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二、所需材料:
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应持户口簿(集体户口单页/户籍证明)、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其中:
(1).就业转失业人员由原单位办理“解聘备案”手续后,60日内持加盖“职业指导章”的“失业登记通知单”、户口簿、2寸彩照一张。
(2).大学毕业生、社会闲散人员等其他人员,应持个人档案、户口簿、2寸彩照一张。
博乐市《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工作
博乐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全国通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工作。此次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对象是2011年9月1日前持有原《再就业优惠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失业证》的人员。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失业保险政策的重要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预计此次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约为10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