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从乐山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起,乐山市上调了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具体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相信都是市民们最关心的问题。那么,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更多详细内容请参阅下文。
乐山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
日前,据小编从乐山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乐山市全市范围内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由原来的798元/月调整为875元/月,进一步提高了乐山市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根据《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乐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应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水平调整,因此自2012年1月起,三年中乐山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已连续上涨了三次,上涨幅度达到了60.26%。
截至目前,乐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为4208人。
延伸阅读:申领失业保险金所需手续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主要需要以下相关材料:
1、A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文件;
B解除终止合同通知书(三联单);
C解除终止合同告知书。
注:(以上三样材料均由单位出具给失业职工,单位在首次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时,需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携带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并领取B、C等相应表格文件)。
2、本人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3、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三张。
4、本人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
5、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