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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盘锦市失业保险金流程介绍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3-10 【字号:

根据国家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愿望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失业保险金到底如何领取,怎样领取呢?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提供了一份盘锦市的失业金领取办理流程,供参考。

如何申领盘锦市失业保险金流程介绍

 

一、盘锦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二、盘锦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时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盘锦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时所需材料

 

三、盘锦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6号

电话:0472-283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