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收集到的最新衡阳市失业保险政策了解到,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45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衡政办发45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本级实际,开展稳岗补贴工作。
一、稳岗补贴发放原则和补贴使用范围
为有效防范失业风险,激励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用人单位(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单位除外),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简称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可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二、申请稳岗补贴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2014年1月1日之后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4年1月1日之前未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签订了缓缴协议且逐步缴纳费用;
2、上年度裁员比例低于本市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3、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三、申请稳岗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
2、上一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3、上年度本单位裁减人员花名册;
4、单位财务制度;
5、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