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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湘西州失业保险业务办事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3-03 【字号:

从湘西州人社局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照《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参加失业保险。本位为大家详细整理了我州失业保险办理的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希望对您有帮助。

 

最新湘西州失业保险业务办事指南

 

湘西州失业保险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湘西州失业保险办理所需资料

1. 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职业证件的复印件

2. 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

3.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4.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 单位在册人员基本情况表

 

湘西州失业保险业务的办理程序

 

湘西州失业保险业务的办理程序

一、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湘西自治州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交分管负责人签出初审意见,由初审人员交分管负责人复审。

(3)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及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

3、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湘西自治州就业局失业保险科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二、决定

1、岗位责任人:湘西自治州就业局分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湘西自治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43-8222165

交通到达路线:吉首市南吉新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