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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5-30 【字号:

为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按照河南省要求,平顶山市将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标准由3%下调到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2%降到1.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由1%降到0.5%。具体执行标准,请看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整理的详情。

平顶山市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详情

平顶山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全市失业保险费率全面下调,由原有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比原来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

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将惠及我市所有参保单位和职工。在此之前,我省失业保险费率一直按照1999年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标准执行。截至2015年底,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73.3万人,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地区不同划分为三档:1120元/月、1000元/月、880元/月,有力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平顶山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在原有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经省政府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河南省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这意味着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每月的社保缴费将双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