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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吉安市社会保险详细办理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5-30 【字号:

大家都知道社保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之一,但是对于很多第一次办理社保的朋友来说,社保的操作办理流程还是不清楚的,比如需要怎样办理呢?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办理机关是在哪里?现在随便吧社保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吉安市社保办理的相关内容。详情见下文。

 

事项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03〕3号);

2、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规范全省新参保单位基本养老金补缴和已参保单位滞纳金收取政策的通知》(赣劳社养〔2004〕32号)。

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58号)(以下简称58号文)

办理对象及范围: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

办理条件:

(一)2011年6月60日前在各类用人单位工作过;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申办材料: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市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免冠照片。

符合58号文件规定参保补缴人员: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档案或用工登记表(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工资台帐、在城镇企业工作期间的工作证、入党入团志愿书、有关获奖证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办理程序:

(一)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新参保,将所需材料交分管个人缴费业务员审核、微机录入和建帐缴费。

(二)符合58号文件规定参保补缴人员申请新参保:

1、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社保窗口领取并填写《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此表由我处提供一份,或参保人从网上下载)一式三份,并到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行政章;

2、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社保处进行初审,并到公安局查询参保人员的户籍情况。 

3、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上报业务科长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个人缴费业务员审核、微机录入和建帐缴费。

办理时限及收费:

办理时限: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即时办理;符合58号文件规定参保补缴人员资格审定一个月;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时间:

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 吉安市城南市民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管理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