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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株洲社保最新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5-12-25 【字号:

随便吧社保小编从人社部门了解到,目前株洲市执行的社保缴纳标准如下(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缴费工资):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职工本人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职工本人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职工本人缴纳1%;(近期还将有下调)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左右(按照行业分工浮动,如工矿企业工伤风险高,缴费费率相应较高),职工本人不用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7%,职工本人不用缴纳。

 

2016年株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缴费档次增至14个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我市在国家规定的12个档次基础上增设了2500元、3000元2个档次。

针对不同档次的个人缴费,参保人选择年缴纳100元、2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选择年缴纳300元、4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选择年缴纳500元及以上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全额享受低保待遇的参保人,县市区人民政府代其缴纳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担。对其他困难群体的补助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负担。

2016年株洲失业保险新政策

从2016年3月1日起,株洲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3月份至当前多收的金额以退款转收缴的方式划进单位余额,已经离职人员的个人部分金额也一并退入原缴费单位的个人部分余额。

截至目前,株洲市有36万人缴纳了失业保险金,3400余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

对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基金也将给予一定稳岗补贴,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与此同时,2015年9月份起,株洲市城镇医保实施新标,年度最高支付总限额从18万增至28万,极大让广大参保人员享受更好的待遇。